孫悟空申評職稱的報告
天界職稱評委會:
我,孫悟空,又名孫行者,男,未婚。東海傲來洲人氏,出身貧寒。參加工作前居花果山,經太白金星引薦,組織上先後委以“弼馬溫”和“蟠桃園園長”等職務,掌管上界馬匹和蟠桃園工作。但因當時個人英雄主義嚴重,盲目自我崇拜,始終擺不正自己的位置,自稱“齊天大聖”,先後毀壞南天門,攪亂蟠桃會,踢翻煉丹爐,並出言不遜,辱罵領導權威,對天宮財物和天民生命構成了威脅。在天兵天將奉命征討,對我進行幫助教育時,又不思悔改,竟然對抗,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,辜負了組織上對我的關心和愛護。
後來如來佛使我明白了“天外有天,人外有人”的道理,我被判執行有期徒刑500年。在這500年裡,我面壁思過,痛悔自己的錯誤行為,並決心以實際行動來洗刷自己的過去。
大唐玄奘法師不因我有“前科”而歧視我,收容了我這個失足青年,給了我第二次生命,並任命我為他西天取經的首席大弟子,使我得以和他出訪多國,考察訪問。在取經路上,我以一個“大弟子”的標准嚴格要求自己,尊師敬弟,尤擅幫助後進,如好色貪吃的豬八戒同志。沖鋒在前,享受在後,任勞任怨,無私無畏,經過九九八十一難後,終於協助師父取回真經,並被委任為“斗戰勝佛”。先後發表了《絕對隱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