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偏不向

  
一位法官對自己的摯友說:“請你想像一下,我們這裡營私舞弊泛濫到何等地步!前天,就在訴訟程序剛要開始,被告的辯護律師轉送給我1000美元。怎麼能這樣呢,啊?過了一會兒,受害者的辯護律師也硬塞給我1200美元。可我不是那種在訴訟程序中昧良心偏袒一方的人。所以,為了做到完全無偏見,我又歸還受害者200美元。”